獎章與榮譽

獎章與榮譽

地質貢獻獎

最新得獎者

第十三屆 2024 吳逸民

第十三屆 2024 林正洪

第十一屆 2022 王乾盈

第十屆 2020 陳宏宇

第九屆 2019 陳文山

第八屆 2018 魏國彥

第七屆 2016 李錫堤

第六屆 2015 劉聰桂

第五屆 2014  無人推薦 
第四屆 2013 林朝宗 
第三屆 2012 蔡義本 
第二屆 2011 朱傚祖 
第一屆 2007 陳汝勤

中華民國089年11月29日第七十五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093年至103年間經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8日第八十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6年10月06日第八十四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3月28日第八十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八十四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第八十五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立地質貢獻獎(以下簡稱本獎),不定期頒發。
第二條 
本獎頒獎由獎章委員會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 
本獎頒贈對象為在推展地質研究、教育、應用及會務等工作上,有特殊具體貢獻者。
第四條 
本獎頒發獎章及證書,於年會時頒發。
第五條 
候選人可由有關學術機構、本會團體會員、研究會或委員會、理事長或會員九人以上聯名推薦。推薦者應於每年本會年會前三個月向獎章委員會提出推薦書,詳述候選人對地質工作或本會會務之具體特殊貢獻,並附相關資料。被推薦者不得重覆受領本獎。
第六條 
獎章委員會投票時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參與(亦可通訊投票)。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選票者,送理事會審議,經出席理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方得當選。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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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貢獻獎」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