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委員會

司選委員會

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8日第八十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09月30日第八十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八十四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條及委員會組織辦法之規定設置司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對外行文,均須以本會名義行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負責辦理本會理監事選舉並督導研究會之選務。
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常務監事擔任,其任期與本會當屆理監事同。
第五條 
本委員會置副召集人一人及委員三人,由召集人提名一位理事擔任副召集人、兩位理事及一位監事擔任委員,經理監事聯席會同意後聘任之。本委員會之成員均為義務職,任期與召集人相同。
第六條 
本委員會視任務需求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會議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主席。會後須將會議紀錄提交本會秘書處備查。
第七條 
本委員會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得開會,須有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第八條 
本委員會決議事項,應提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討論。
第九條 
本委員會經費由本會編列年度預算統籌支應,必要時得以專案向理事會申請之。
第十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屆召集人

召集人

陳文山

副召集人:黃文正
委員:黃信樺、黃鐘、葉恩肇

82-86屆

86屆

召集人

楊耿明

副召集人

吳樂群

委員

王珮玲、黃能偉、傅慶州

85屆

召集人

羅 立

副召集人

宋聖榮

委員

徐澔德、黃 鐘、葉恩肇

84屆

召集人

宋聖榮

委員

吳樂群、顏一勤、李錦發

83屆

召集人

鄧屬予

委員

李建成、李元希、羅 立、羅偉

83屆

召集人

曹恕中

委員

宋聖榮、林殿順、詹瑜璋、謝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