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會

研究會

地層古生物研究會

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81年01月11日第70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6年10月08日第79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8日第82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84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條及研究會組織辦法之規定設置地層及古生物研究會(以下簡稱本研究會)。
第二條 
本研究會任務如下:
(一)有關地層學及古生物學研究之推動事項。
(二)介紹並推廣地層學及古生物學新知或舉辦有關研習活動。
(三)促進本研究會與國內外各學術研究機構間之學術交流。
(四)辦理本會理事會決議之委辦事項。
第三條 
凡熱心地層學及古生物學研究,並提出申請,經研究會委員審查通過者,得為本研究會之成員。
第四條 
本研究會設委員七至九人,由本研究會成員推選之,並由委員選出一人為召集人,其任期與本會應屆理監事會相同,連選得連任兩次。
第五條 
本研究會設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各一人,辦理本研究會之事務,由召集人提報理事會聘請之。
第六條 
本研究會委員及執行秘書均為義務職。
第七條 
本研究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議推動事務,於會後須將會議紀錄提交本會秘書處備查。
第八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會議,得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第九條 
本研究會會議之決議以出席成員過半數同意為之;委員會議之決議以過半數委員之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之。
第十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提報本會理事會核備。
第十一條 
本研究會經費為自籌。如有活動計畫,可依研究會補助辦法提案向本會申請補助。
第十二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本屆召集人

召集人

王士偉

委員:
吳樂群、汪良奇、游能悌、楊子睿、鄧屬予、謝凱旋、顏一勤、羅 立(台大)

地層古生物研究會FB社群: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23902624456513

81-86屆

86屆

召集人

吳天偉、吳樂群、陳文山、游能悌、楊志成、鄧屬予、簡至暐、蘇品如

85屆

召集人

林殿順

副召集人

楊志成

委員

王士偉、林殿順、魏國彥、李孟陽、楊志成、米泓生、張鈞翔、羅 立(台大)、吳天偉

84屆

召集人

林殿順

委員

吳天偉、施路易(Ludvig Löwemark)、張鈞翔、陳文山、鄧屬予、謝凱旋、簡至暐、魏國彥

83屆

召集人

林殿順

委員

王士偉、米泓生、吳樂群、林殿順、陳文山、游能悌、鄧屬予、謝凱旋、 簡至暐

82屆

召集人

魏國彥(10603請辭) 米泓生(1030626補選)

委員

王士偉、米泓生、吳榮章、吳樂群、紀文榮、陳華玟、游能悌、劉平妹

81屆

召集人

謝凱旋

委員

王士偉、朱傚祖、米泓生、林殿順、洪崇勝、陳文山、陳明德、游能悌

70-80屆

80屆

召集人

謝凱旋

78-79屆

召集人

鄧屬予

72-77屆

召集人

陳文山

71屆

召集人

黃奇瑜

70屆

召集人

鄧屬予

67-70屆(研究會前身地層古生物研究委員會)

69-70屆

召集人

黃敦友

68屆

召集人

李春生

67屆

召集人

李春生

委員

胡忠恒、方中權、黃奇瑜、程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