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會

研究會

高壓科學研究會

組織簡則

中華民國106年10月06日第84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7年06月15日第84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照會章第十條之規定設置高壓科學研究會(以下簡稱本研究會)。
第二條 
本研究會任務如下:
(一)推動有關高壓科學研究之事項。
(二)舉辦高壓科學研究研討會。
(三)促進本研究會與國內外相關研究機構間之學術交流。
(四)介紹高壓研究新知或出版高壓研究刊物。
(五)辦理本會理事會決議之委辦事項。
第三條 
凡熱心高壓科學研究活動,並提出申請,經研究會委員審查通過者,得為本研究會之成員。
第四條 
本研究會設委員七至九人,由本研究會成員推選之,並由委員互選出一人為召集人,其任期與本會應屆理監事會相同,連選得連任兩次。
第五條 
本研究會設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各一人,協助辦理本研究會之事務,由召集人提報本會理事會聘請之。
第六條 
本研究會委員、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均為義務職。
第七條 
本研究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議推動事務,每一年至少召開一次研究會會員大會,於會後須將會議紀錄提交本會秘書處備查。
第八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會議,得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第九條 
本研究會會員大會之決議以出席成員過半數同意為之;委員會議之決議以過半數委員之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之。
第十條 
本研究會及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提報本會理事會核備。
第十一條 
本研究會經費為自籌。如有活動計畫,可依研究會補助辦法提案向本會申請補助。
第十二條 
本簡則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本屆召集人

召集人

待提名

待提名

研究會Email: hpscirea@gmail.com

84-87屆

87屆

召集人

吳來錦

委員

余國彥、李之釗、林志明、林俊孚、洪慈蓮、陳威廷、彭君能、簡祐祥

86屆

召集人

謝文斌

委員

吳來錦、李之釗、李佩倫、徐 翰、張耘瑗、陳威廷、簡淑櫻、龔慧貞

85屆

召集人

黃怡禎

委員

李佩倫、徐 翰、張耘瑗、謝文斌、簡淑櫻、龔慧貞

84屆

召集人

黃怡禎

委員

宋聖榮、李佩倫、林志明、徐 翰、陳洋元、謝文斌、簡淑櫻、龔慧貞

【籌備委員會】

籌備委員會

召集人

黃怡禎

委員

宋聖榮、李之釗、李佩倫、李建興、洪慈蓮、張耘瑗、陳燕華、謝文斌、簡淑櫻、譚 諤、龔慧貞